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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价格如何确认?
问题:收到合同款,按6%交税就可以了吧,确认发出商品价格如何确认?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免费提供自主研发的机器人,为混合销售。按实际取得的总价格6%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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