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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外费用在发票中怎么体现较好?
问题;我们会对金额较低的订单收取运费,原来运费会在税控中开成“价外费用-运费”,现在要求体现税收编码,这种价外费用在发票中怎么体现较好。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据此,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收取运费,属于混合销售,运费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可以将运费与货物开在同一张发票中分别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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