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已停止付利息,请问继续按合同计提利息收入吗?
问题: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2015年6月到期,2014年已经停止付利息,已经进入诉讼阶段,请问企业2014年还要按合同的利息计提利息收入吗?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第十七条规定,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据此,企业确认利息收入,未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条件(2014年已停止付利息),2014年无须按合同计提利息收入。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