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分期收款销售需要安装的设备,这样处理是否妥当?
问题::客户销售设备,但安装需要半个月,且是销售的重要条件,客户平常是先预收30%款,就开30%发票同时确认销售收入;验收设备时收取40%款,就开40%发票同时确认销售收入;安装时收取20%款,就开20%发票同时确认销售收入;剩下的10%是质保金未支付就不确认收入。请问这样处理是否妥当?
答:《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据此,质保金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