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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委外研发的意义及与技术合同的差异
1、委托研发的意义
委托研发(外包研发)是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手段,许多企业在研发阶段选择这一方式。与自主研发相比,专业人士进行专业工作往往更为高效。
委托研发的成功要素
然而,委托研发的成败常常依赖于一些重要细节。以下是一些需要特别关注的方面,以确保委托研发的顺利实施和成功。
委托研发的定义
委托研发是指企业为了获取新技术、新产品或新工艺,通过合同形式将研究开发活动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的解释,委托研发是企业基于自身研发需求,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项目,企业通过支付报酬获取受托方的研发成果所有权。如果研发成果的所有权仅归受托方,委托方将无法享受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
简而言之,委托研发的核心在于委托方通过支付费用获得受托方的研发成果,并拥有这些成果的所有权,这是委托方能否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条件之一。
在委托研发中,对研发成果的定义至关重要,通常包括交付物、技术规格、生产流程、测试方法、成果确认及技术文档等内容。如果委托研发合同在这些方面的描述不够明确,可能导致合同被错误解读为技术服务合同,而非真正的委托研发合同。
2、与技术合同的差异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其技术知识帮助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而签订的协议,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受托方通过运用现有的知识、经验、技术和信息,为委托方提供技术传授和协作,所完成的成果通常不会形成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因此在合同中不需要约定有关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的归属和成果分享条款。
相对而言,委托研发合同则是企业为满足研发需求,而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的研发项目,企业通过支付报酬的方式获得受托方完成的研发成果的所有权。
对于委托开发产生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行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属于研究开发者。若研究开发者取得专利权,委托方可以依法使用该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