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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减免增值税,是否计提营业外收入?
问题:企业经备案的直接减免增值税收入是否可以不计提转入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而是直接全额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规定,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据此 ,直接减免增值税(除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不确认营业外收入。
借:相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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