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股票代码:871192

%{tishi_zhanwei}%

审计服务、高新代理、纳税规划、财税直播

图片名称
图片名称

委托加工账务处理及开票问题


问题:甲公司将原材料让乙公司加工,但乙公司开具产成品发票,不给开加工费发票,请问对甲有什么影响?甲该如何账务处理?

答:《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据此,乙公司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甲公司取得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不允许进项抵扣和税前扣除。其账务处理如下:

委托发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