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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票时成本价如何确认?
问题: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后又分得的股票股利,会计上 投资者当时取得这部分股票股利时不做会计处理吧, 再转让时这部分股票时成本价如何确认?
答:《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规定, 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应计入“投资收益”核算。在转让股票时扣除投资成本(买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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