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子公司后期支付,这样有无风险?
问题:子公司收入挺高,但所有人员工资社保都是母公司直接发放,劳动合同也是直接和母公司签的。针对今年上半年已经形成的这种情况,将子公司对应人员的劳动合同改成和子公司签订,子公司把母公司支付的工资社保挂其他应付款并入到子公司费用,子公司后期支付,这样有无风险?
答:【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所得税问题解答》的通知】(青地税函[2011]4号)明确了,鉴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的特殊关系,员工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经常调配,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子公司如能够提供母公司出具的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等做出的调配决定及员工名册等充分适当的证据,子公司发放给与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税前扣除。
据此,鉴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的特殊关系,子公司计提工资社保扣除,母公司实际发放缴纳,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建议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核准。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