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个人以低于购买价的价格销售其购买的商业公寓,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
2025-10-16 00:00
来源:
问题:个人150万购买的商业公寓,以130万的价格销售,个人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三)个人转让其购买的非住房,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据此,个人转让其取得商业公寓,出现负差额(130-150)不征收增值税。
销售购买的商业公寓,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