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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项目,运营方的税收优惠政策能不能帮列举一下?有个客户想做这方面的业务,具体针对哪块还不确定,想了解一下政策再决定
我单位营改增前老项目,收到分包开来的税票了,我给甲方开税票的时候是可以抵减分包给我的税票税额的,那我填申报表的时候这个差额是不是也可以不用交税,如何填申报表?
我们公司北京的工程项目,用的劳务队是山东个体的,他们在山东国税代开了一劳务发票,发票备注栏也写上了北京项目的名称了,这样的发票是否可以进该项目的成本?
我公司与贵阳中天投房产开发公司签订合同“中天未来方舟B3B4组团边坡支护工程”,合同签订日期2017年5月31日,合同未明确开工日期,仅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开工之日起算,”。该项目是由房地产公司发包给我们的,房地产公司在项目地主管税局进行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备案。 由上图可知房产公司原来备案B3B4地块“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开工日期”为2014-3-20,那我们公司承包B3B4地
北京的安装工程企业。在营改增后,对承包的外地安装服务,还要在工程所在地开票交税么?还是在北京就可以开票?
1.如果企业是跨县(市、区)提供劳务分包,是否也需要在项目当地预缴税款? 2.针对甲供工程按照简易办法缴税,具体备案时是只要将此类的业务去税务备案一次即可,还是每次有这样的具体合同就要去税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