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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的立案、诉讼,一文详解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
2020-02-19 09:45
来源: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影响疫情防控,多地法院出台政策,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等工作,对于当事人或代理人申请延期的案件延期审理,对于无法延期的采取线上办案的方式开展工作。
以北京地区为例,2020年1月31日,北京高院发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疫情期间的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作出如下调整:
1.疫情防控期间,到我市三级法院立案的,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http://www.bjcourt.gov.cn)、“北京移动微法院”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
2.疫情防控期间,群众需要联系法官、递交诉讼材料、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的,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热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 “北京移动微法院”信息平台等线上渠道进行。
3.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申诉信访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45政法民声热线等线上渠道进行,或者将信访材料邮寄相关法院。
4. 即日起,全市各法院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一、立案
1、通过“北京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立案。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北京移动微法院”,点击进入。首次通过“北京移动微法院”办理立案的,要先经身份验证,点击“我要立案”,选择“微信立案”,确定后进入身份认证,勾选规程并打勾,选择“同意,开始验证”,进入证件核验,填写信息后,点击“同意,确认身份信息”,进入手机验证,手机验证后,进行人脸识别,上述身份信息验证后,就可以返回主页申请微信立案。继续根据提示填写案件当事人等的身份信息、案件信息,提交电子诉讼材料,微信预约立案就完成了。法院在收到申请之后就会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随后,法院会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立案审查结果。具体操作如下:





2、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立案。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根据以下网址http://www.bjcourt.gov.cn打开“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点击“诉讼服务”进入页面,然后点击“网上立案”,根据提示,选择合适自身的网上立案通道,并进行信息录入和操作。法院在收到申请后进行立案审查,并以短信等方式通知立案审查结果。具体操作如下图:


3、通过线下邮寄方式申请立案的,当事人、代理人可以将已经准备好的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会进行立案审查。随后,立案法官会主动联系,告知审查结果等。下附北京法院邮寄立案、网上立案联系人及电话:

二、审判
从2月3日起,北京市法院系统开启网上审判“云模式”。法官线上预约庭审后,即可通过短信通知到当事人,当事人可通过笔记本、手机终端参与庭审。视频庭审支持最多8人同时在线,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可相互看见、听见,当事人可在线进行举证质证,庭审过程可通过语音识别全程记录。另外,庭审结束后当事人还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庭审笔录的电子签名。
例如,2月3日上午,海淀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远程开庭审理原告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不服被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一案;2月4日上午,朝阳法院望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房山法院刑事审判庭5个审判团队,通过“北京云法庭”平台对多起刑事速裁案件开庭并当庭宣判;通州法院速裁法官唐兴华在线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人民陪审员及原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在北京和四川通过“北京云法庭”参与了诉讼。
三、执行
朝阳法院执行局已于2月3日成功上线运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防疫期间执行案件移动工作平台”。借助该平台,申请执行人可线上提供财产线索,通过手机端申请查询案件执行进展情况、财产查控情况、案款执行到位情况,案件代理律师也可线上申请“律师调查令”及获取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实现了疫情防控期间,足不出户即可网络参与执行进程。
特殊时期特别应对,当事人或代理人可通过上述方式参与诉讼,既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又支持了疫情的防控工作,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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