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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的利息,税前可以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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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对一次还本付息而计提的利息,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吗?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对一次还本付息按所属期计提的利息,允许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