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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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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请教:A公司转让自主研发的软件给B公司,转让方(A公司)和受让方(B公司)是关联企业,A公司和B公司都被同一自然人股东绝对控股,这对享受“技术转让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有影响?在这一政策的执行方面,关联企业和非关联企业是否没有区别、都按同样的要求和标准来执行?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第四条规定,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知识产权局 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1号)第五条规定,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据此,除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外,关联企业全资公司之间直接或间接技术转让,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