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871192

北京审信东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00 139 4131

搜索

审计鉴证、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务代理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我们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苏州、广州等地设立139家直营分公司。

关于东审   联系客服   添加收藏   服务分类   网站导航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财税!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于东审   联系客服   添加收藏   服务分类   网站导航

疫情特刊

疫情特刊

财税问答

财税问答

东审微信
微财税

东审微博

业务咨询

400 139 4131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注东审

财务人员必读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102006274     

... ...

... ...

>
只有预付卡发票没有赠送明细可以吗?
>
只有预付卡发票没有赠送明细可以吗?

只有预付卡发票没有赠送明细可以吗?

浏览量
【摘要】:
问题:一般企业审计的时候,关于企业购买预付卡处理外围关系的情况,凭据是不是就只有发票,不要求赠送明细?

  问题:一般企业审计的时候,关于企业购买预付卡处理外围关系的情况,凭据是不是就只有发票,不要求赠送明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预付卡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11]413号)第二条(一)规定:坚决依法查处商业预付卡购卡单位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等行为,加强税前扣除凭证的审核和管理,虚假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对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管是否开具发票,均不得予以税前扣除。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预付卡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名称统一为“预付卡”无明细。对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管是否开具发票明细,均不予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