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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税政策调整,9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
2026-09-09 00:00
来源: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27号公告,明确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原有免税优惠即将终止。
📌 政策核心变化
自2026年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不再享受免税待遇,统一按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 20%税率。
此前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享受的免税政策,同时废止。
📋 新规要点速览
1️⃣ 纳税义务明确
外籍个人取得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由支付方(外商投资企业)代扣代缴。
2️⃣ 扣缴义务人责任
外商投资企业在支付股息红利时,应依法代扣代缴税款,并在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办理申报纳税。
3️⃣ 自行申报情形
如果企业未按规定扣缴税款,外籍个人本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主动缴纳税款。若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须按通知期限完成。
⏰ 执行时间
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在此日期之前取得的股息红利,仍按原政策处理。
💡 提醒相关主体
•外商投资企业:请及时调整内部财务流程,做好代扣代缴准备,避免因未扣缴而承担连带责任。
•外籍个人股东:关注自身纳税义务,保留完整所得凭证,如需自行申报,务必注意截止时间。
•财税从业者:建议尽快向客户传达新规,协助做好税务合规安排。
•政策原文:
•
关于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7号
现就外籍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
二、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应当代扣代缴税款,并于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外商投资企业未扣缴税款的,取得股息红利的外籍个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外籍个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三、本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9月1日
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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