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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协议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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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请教:征地补偿协议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明确了,“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全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第一条 (一)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依据上述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金额若未包括征地补偿金额,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缴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