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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证书发放之前的研发费用是否要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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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A公司2020年刚申请的高新,12月份才申请过,但是证书还没下来,以前也不是高新企业,前三个季报(所得税)研发费用申报为0,第四季度是否要填报研发费用的数据?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A201010《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27.第24行三、加计扣除: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本行=第25+26+27+28行。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纳税人不填报本行。
28.第25行“(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填报纳税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按照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纳税人不填报本行。
据此,“加计扣除”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纳税人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