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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置换缴纳个税吗?什么时候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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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自然人用A公司500万股权置换取B公司1000万股权,自然人缴纳个税吗?什么时候缴纳?
答:《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十条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据此:自然人置换股权(非货币性交易,即:售旧股购新股),双方分别按股权转让计缴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日的次月15日内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