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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们集团下属某企业对银行有历史欠款 300 余万,银行将该不良债权转给中国信达,现我集团准备与信达签订协议,由集团承接该笔债务。请问信达要开发票给集团吗?依据是?
未取得发票,需要纳税调增处理?
问题:分公司注册地的房租合同由总公司签订,并承担。这样就是总公司有两个房租合同,分公司没有房租合同,这个是否合理?另外,分公司到时注销税务登记时没有房租发票可以吗?
问题:关于我们与物业的租房,我付款 15 万元,对方提供发票给我,但是其中有 2 万元是另外公司需要承担的,我是不是给另外那个公司开个房租分割单就可以了,同时附上物业给我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问题:企业是建筑公司,成本大多是人工成本,工程开工会招大量外来人员,基本上干几个月就会走,这种情况下发给工人的工资是属于劳务费还是工资,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吗?
问题:客户接受劳务但劳务费都没有发票,说是已经咨询过税务局,帮助个人交过个税,有合同,打款证明,可以扣除的,但是并未找到相关资料说明这样可以扣除。这样的话是否有相关文件呢,或者需要哪些强相关的证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