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高校实习生在企业从事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实习生在企业从事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未查到北京相关政策。
企业订购非劳保用品或非工服的服装(呢大衣,西服之类),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无论会计如何处理,按发票金额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若计入“工资薪金 ”核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否则,不予税前扣除。
投资收益是处置那按决议日期还是按工商变更日期
A公司原持有B公司19%的股权,现想取得B公司100%股权,需从B公司5个自然人股东手里通过转让方式购买。但是A没有资金立即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而是与5个自然人股东签订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5年内支付,超过5年未支付,股权转让协议失效。问题是签订的这个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存在涉税风险?
A合伙企业出资设立B合伙企业,A合伙企业取得B合伙企业的分红怎么交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