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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公司属于居民企业吗?
客户说税务局和他们说三万以下的劳务费不需要开发票,而且也无法由企业一次性汇总代开,是有这种规定吗?
我们集团下属某企业对银行有历史欠款300余万,银行将该不良债权转给中国信达,现我集团准备与信达签订协议,由集团承接该笔债务。请问信达要开发票给集团吗?依据是?
客户是提供教育培训的公司,有500万左右的劳务成本是老师们的劳务费,且按期纳税,每位老师月销售额在5000-20000元(含本数),不超过增值税起征点,汇算清缴时未取得发票,我们做税审时是不是不需要纳税调增处理?
分公司注册地的房租合同由总公司签订,并承担。这样就是总公司有两个房租合同,分公司没有房租合同,这个是否合理?另外,分公司到时注销税务登记时没有房租发票可以吗?
关于我们与物业的租房,我付款15万元,对方提供发票给我,但是其中有2万元是另外公司需要承担的,我是不是给另外那个公司开个房租分割单就可以了,同时附上物业给我开具的发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