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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是金融服务公司,受让取得一项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未明确保本,该信托计划对应业务的是对外放贷,对应放贷业务的直接受益人是信托公司并非A公司。请问A公司持有该信托计划期间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税总纳便函【2016】71号 中有这样的解释“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比如6月20日是不保本金融产品的结息日,持有单位于6月15日将该理财转让出去,那请问6月15日之前未结算的利息是否也不算作持有期间利息免征增值税呢?
我司集团资金实行统一归集,我司某项目开发需要资金,由集团下拨给项目开发使用,集团按一定利率,如按10%收取利息,后期项目取得预收资金,盈余资金再转回集团统一归集管理,待项目有资金需求时再进行下拨。因营改后以后,关联企业资金占用,需视同利息收入计缴增值税。想请问后期因我司集团资金统一归集原因,归集到项目的资金,能不能按一年活期存款利率由项目公司向集团来计算收取利息呢?
我们成立一个契约基金,我们对投资人不承诺保本,基金用于投资非标债权,被投企业承诺保本保收益。我们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1.我们是按照从被投企业收回收益的时候取得的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还是按照我们取得收益以后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的时候按照分配的金额来缴纳增值税? 2.是按照我们基金管理公司来代扣代缴缴增值税及附加税吗?我们是小规模就3%,一般纳税人就6%?
企业买了银行不保本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是不用缴纳任何税款的吧?
企业买的理财是非保本理财,可没有固定的日期,随时可以赎回,这样收到的利息和收益也不交税吗